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材料汇编(“1+1+1+9+3”整治方案体系)(上)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19〕43号),在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第一工作组指导下,根据《南京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八个方面深刻教训、省巡查组指出的29项责任不落实清单、10 项风险隐患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标本兼治和重点整治相统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条块结合统一,把依法依规整治与全面建章立制、学习深化提高与狠抓工作落实、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摸清风险底数与夯实基层基础贯穿全过程,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深入排查、系统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法制、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狠下决心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企业和个人,全力构建与集团发展相适应的良好格局。
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坚定不移推动专项整治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践行好“两个维护”。务求防范遏制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务求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务求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责任体系、隐患防控与排查体系、培训体系、投入体系、标准化体系等方面,持续完善集团安全生产“五大体系”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转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安全事故或事件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或事件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新工问安”和“燃气云报警”等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全体员工,确保把所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面整治整改到位,深入举一反三,做好针对性事故防范工作。
(三)坚持条线结合。企业全面梳理自身风险隐患,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集团各部(室)及各企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上下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线结合、联动推进,覆盖集团所有全资控股企业。
(一)整治行业领域。根据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省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电力、危险化学品、火灾防控、校园(含实验室)和校车、医疗卫生、建筑施工、燃气、老旧危房及出新、出租房产等9个领域,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和办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3·21”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聚焦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不力等问题;聚焦全国安全生产集中综合整治的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聚焦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南京的29项责任不落实清单、10大风险隐患清单,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党政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对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方面领会不深的问题;二是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本企业发展全局中存在偏差,投资并购、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和承租户等问题;三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各企业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落实安委会决策议事管理工作机制,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机构和人员规范化设置存在的问题;七是部署推动落实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化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八是落实集团安委会2019-2020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2.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市直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对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二是集团各部(室)负责人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各自工作措施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打非治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部署推动落实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推进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预防机制存在的问题;五是对照《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改项目清单》,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3.企业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一是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三)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企业重要工艺、装备本质安全检查,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区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紧急切断、安全仪表和其他应急设施。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承包商安全管理,严格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提高认识强化培训、持之以恒、突出企业特点。严格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规范化管理。
火灾防控领域。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与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燃气领域。重点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禁止经营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或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餐饮场所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6月底完成集团所属企业餐饮场所管道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的工作,无法完成的需要改变经营业态。
危旧房领域。全面开展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于危险房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巡查制度。各企业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要求,优先将D级危房及险情严重的C级危房纳入整治,尽早启动。
其他5个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监管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时序安排
此次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底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底至1月中旬)。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南京反馈会、省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暨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整治办”),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各企业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和市统筹部署精神,认真对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以及“3·21”事故调查报告八个方面教训、六条建议措施、全国集中综合整治五个重点内容、省巡查反馈问题清单,深刻分析反思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盲区漏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具体整治整改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组织全面动员部署,各企业1月中旬前完成。各级全资控股企业都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直接上级企业审定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集团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大整治集中行动,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大排查大整治以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集中督办一批整治整改难度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安全隐患。全面梳理汇总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省委巡视、省安全生产巡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近年来统筹部署落实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隐患以及集团安全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逐一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形成详尽的整治整改项目责任清单报集团整治办,由集团整治办统筹,分级分类负责、督促整治整改的原则,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全力督促整治整改到位。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雨雪冰冻事故易发高发安全生 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统筹部署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集团安全稳定,确保全省部署的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五大体系”,完善法规标准、厘清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整治行动全程督查督导和跟踪问效,督促企业按照整治整改项目清单,按照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要求,统筹推进整治整改项目落细落实落地, 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集团总体 方案和行业领域专项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整治整改项目进度每周报送集团整治办汇总,统筹督促推进到位。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集团各部(室)、各监管片区和各企业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集团整治办会同集团纪委监监察部,依据整治整改项目问题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部(室)和各企业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对整治整改进度迟滞、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以及履职不到位的党政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2020年11月7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集团整治办。2020年12月,集团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的一项重大工作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集团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各部(室)和各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历亲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举一反三,深刻反思“3·21”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统筹抓好集中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兴宝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雪根为集团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企业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王雪根总经理任组长,陆志虹副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集团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领域专项整治牵头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和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相关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委办,由陆志虹副总经理任主任,钟书高安全总监任副主任,统筹推进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多、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针 对性、专业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着力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整治行动中,发现不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问责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集团相应分管负总责,集团相关部门协助;各行业领域牵头企业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 专项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集团安委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各企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协调联动。集团整治办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同志组成,并抽调人员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向集团整治办报送进展情况;集团整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六)强化舆论宣传。各企业负责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学习指导、舆论引导、统筹协调,拓宽渠道,活用形式,强化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贯。要统筹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采取专题、专栏、专刊、系列报道、典型宣传等有效形式,形成集团上上下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 1.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任务分工
2.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
3.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附件1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1.老旧危房及出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陆志虹副总经理、陈翀副总经理负总责;资产运营部牵头、群众工作部配合,邹克林资产运营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2.出租房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陆志虹副总经理负总责,钟书高安全总监协助;资产运营部牵头,邹克林资产运营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3.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陆志虹副总经理负总责,钟书高安全总监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丛洋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陆志虹副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钟书高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陆志虹副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钟书高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6.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陆志虹副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钟书高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7.校园(含实验室)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吴启宁副书记、洪薇总经济师负总责;考核评价部牵头,王志成考核评价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8.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成君副总经理、梁玉堂董事长负总责,肖玲投资发展部部长、丛洋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协助;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梁玉堂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王成君副总经理负总责,钟书高安全总监协助;投资发展部牵头,肖玲投资发展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附件2
南京新工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雪根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陆志虹 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吴启宁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姚兆年 副总经理
副 组 长:陈 翀 副总经理
副 组 长:杨 鹏 纪委书记
副 组 长:王成君 副总经理
副 组 长:洪 薇 总经济师
成 员:韩 冬 机关党委书记
邹克林 资产运营总监
张卫东 人力资源总监
钟书高 安全总监
虞雪清 办公室主任
李红琴 战略规划部部长
肖 玲 投资发展部部长
黄 涛 计划财务部部长
俞 雷 风险控制部部长
王志成 考核评价部部长
刘茂华 群众工作部部长
曹小强 党委办公室主任
徐媛媛 政治工作部部长
周宇生 纪检监察部部长
刘秀梅 工会常务副主席
丛 洋 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集团整治办),陆志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钟书高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集团12家直属企业分管领导组成。
附件3
南京新工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21”特大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省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暨全市巡查动员部署会、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统筹抓好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迎查、省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安全生产巡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经集团领导同意,组建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陆志虹 集团副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钟书高 集团安全总监兼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邹克林 集团资产运营总监兼资产运营部部长
副主任:虞雪清 集团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李红琴 集团战略规划部部长
副主任:肖 玲 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
副主任:黄 涛 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
副主任:俞 雷 集团风险控制部部长
副主任:王志成 集团考核评价部部长
副主任:刘茂华 集团群众工作部部长
副主任:曹小强 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徐媛媛 集团政治工作部部长
副主任:周宇生 集团纪检监察部部长
副主任:刘秀梅 集团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丛 洋 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南京医药、金陵药业(含梅山医院)、南京化纤、机电集团、化建集团、轻纺集团、东宇汽车、机床集团、宝庆珠宝、先正电子、工艺美术、跃进汽车分管领导,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承担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集团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组织调度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省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巡查等集团层面相关重点工作落实。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统筹工作组
组 长:钟书高 集团安全总监兼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丛 洋 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集团办公室、集团风控部、集团考核部、集团安全办、党委办公室、集团工会,承担专项整治牵头企业的联络员和有关人员。下设四个小组:会务材料组,由集团党委办、办公室会集团安全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与企业配合;工作计划组,由安全办牵头,相关部门与企业配合;排查整治组,由安全办牵头,相关牵头企业配合;信息统计组,由安全办牵头,相关部门与企业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1)国务院专项整治督导组迎查、省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市专项整治行动、市安全生产巡查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活动安排等工作;(2)统筹督导迎查、整治整改、巡查等集团方案的起草、拟定、发布等工作;(3)统筹调度、汇总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推进、衔接等工作;(4)统筹做好国务院督导迎查、市整治整改、市巡查等重要事项、重要信息的阶段性情况汇总、情况通报等工作;(5)研究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考核制度和评价细则,统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6)推进国务院督导组督导期间交办反映问题、举报线索的整改落实。
(二)学习宣传和督办工作组
组 长:曹小强 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邢文范 集团政治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集团党委办、政治工作部、安全办等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1)深入抓好各级党委(党支部)中心组习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3·21”事故警示教育和针对 性决策部署精神的传达学习与宣讲工作;(2)统筹督导组集团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舆情管控工作;(3)统筹做好为期一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策划、系列宣传活动、设立专题专栏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曝光等工作;(4)统筹做好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各部(室)与各企业好的总结做法总结宣传工作;(5)落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6)督查推进落实主体责任、综合整治方案和集团9个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以及专项整治所涉具体隐患的整改落实;(7)督查推进中央、省市近年来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地落实等。
(三)综合保障工作组
组 长:虞雪清 集团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丛 洋 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黄 程 集团团委书记
成 员: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安全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1)统筹调度做好国务院督导组和市安全生产巡查组成员、专家的出行车辆、住宿、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2)统筹协调督导组和巡查组谈话交流、下沉调研、明查暗访等涉及企业领导陪同相关工作;(3)统筹落实整治办抽调部门人员集中会战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保障工作;(4)统筹做好督导组、巡查组与领导谈话交流等相关活动保障工作;(5)统筹做好督导组和巡查组成员暗查暗访涉及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工作。
(四)监督工作组
组 长:周宇生 集团纪检监察部部长
副组长:唐 伟 集团纪检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蒋 斌、严广裕、钱 明。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1)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宽松软等方面突出问题;查处整治行动中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2)纠治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采取纪律检查建议等措施,督促有关党委和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长效监管;(3)健全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查处问责和长效监管机制,集团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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