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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发布单位:安全管理网 发布号/标准号:安全管理网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关于印发《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为加强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规范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行为,确保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录 前言 一、总则 (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二)小企业的特点 (三)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020-03-2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号/标准号:国办发〔2013〕101号 发布日期:2013-10-25 实施日期:2013-10-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020-03-24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12年修订】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号/标准号:— 发布日期:2012-11-09 实施日期:  (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
2020-03-24
生产现场安全通道规定 发布单位:安全管理网 发布号/标准号:安全管理网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总则 生产现场安全通道是保证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为员工行走、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为防止工伤事故,便于内部运输,特制订生产现场安全通道规定: 1安全通道的划定要求: 1.1凡容易造成员工在行动过程中被绊倒、划伤或被车辆造成撞伤、挤伤或原辅材料砸伤的工作现场,均应划定安全通道。(纵向30m的车间均应划定) 1.2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1.3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1.4安全通道标记为250mm×110mm长方型断续线标志,使用白色漆喷涂。 1.5安全通道所属单位,应每季度划定一次,由资产运营部监督执行。 2安全通道的使用要求: 2.1
2020-03-2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3年修订】 发布单位:安监总局 发布号/标准号:安监总局第3号令 发布日期:2006-01-17 实施日期:2006-03-01 该文件已被修订,最新版请访问http://www.safehoo.com/Laws/Statute/201506/399735.shtml  备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进行修订 http://www.safehoo.com/Laws/Notice/201309/322918.shtml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
2020-03-2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发布单位:安监总局 发布号/标准号:安监总局第3号令 发布日期:2006-01-17 实施日期:2006-03-01 该文件已被修订,最新版请访问http://www.safehoo.com/Laws/Statute/201506/399735.s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
2020-03-2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号/标准号: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 发布日期:2014-09-22 实施日期:2014-09-22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以外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和监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2020-03-24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 发布号/标准号:公安部令第109号 发布日期:2009-05-26 实施日期:2009-06-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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